普陀山佛教协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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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介绍:
普陀山佛教协会是全山信众的联合团体,也是按“一个法人,二级管理,统分结合”的组织架构在人事、经济、修建等方面对全山寺院僧团实行统一管理的实体,按现代社会团体的管理要求和会务与教务职能需求,佛协设立会务办公室、财务办公室、总务后勤办公室、教务教风办公室、综合治理办公室、弘法慈善办公室等六大职能办公室,作为一级管理机构,履行法人职责,为全山寺院僧团提供相应的管理与服务。全山各寺院僧众以佛协的形式组成统一和合的大僧团,各寺院管理层(职事僧)实行会长主持下的丛林请职制度,各寺院僧众职工由佛协统一实行定员管理、准入管理、待遇管理、任用调配管理和奖惩管理——全山统一和合是普陀山僧团的基本定位。
《普陀山佛教协会章程》规定:本会是普陀山佛教界联合的爱国团体和教务组织,是全山寺院的统一领导管理机构——这是普陀山佛教协会的基本属性。主要工作任务包括:团结、带领全山佛教徒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;协助政府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,维护佛教界的合法权益;按照集体领导、民主决策、规范管理原则,对全山寺院(单位)实行“三统一”管理等,这是普陀山佛教协会的职能定位。
历史沿革
佛教协会始创于清光绪三十四年(1908),时称“僧教育会”。民国二年(1913),改为普陀山佛教会。民国三十五年(1946),中国佛教会决议设立全国名山区佛教会。民国三十七年六月,成立中国佛教会普陀山直属支会。新中国成立前夕,僧众四散,会务中断。1962年3月,成立普陀山佛教协会,下设生产委员会,实行农禅结合,自力更生。
1979年,落实宗教政策,僧尼陆续回山。1980年3月,佛教协会恢复,以“三统一”模式、“三不准”原则,统筹管理全山寺务。
近年来,佛教协会着力于寺庵恢复、道风建设、文化弘法、交流互鉴、公益慈善等各方面,先后开办中国佛学院普陀山学院,设老年僧众颐养堂,建造南海观音、宝陀讲寺、观音文化园、普陀山佛教书画院等,进一步推进名山建设。
2025年11月,佛教协会召开第八届代表会议,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、监事会,信光法师当选会长。普陀山佛教协会认真贯彻党的宗教政策,高举爱国爱教旗帜,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,深入开展“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教育活动,推进全面从严治教,按照浙江省宗教中国化场所“151”指标体系要求,围绕舟山市民宗局提出的“12851”建设目标,积极助力舟山“985”行动,全面谱写普陀山佛教健康传承新篇章。